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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在平台卖,卖家竟然不是我……

2023-07-02 13:03:22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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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讯(特约通讯员宋严记者江跃中)男子偶然发现,自己的爱车在某网络交易平台售卖,以为是“纯属雷同”,没想到却是和不法分子的“不期而遇”。近日,普陀警方经缜密侦查,成功侦破了一起盗窃电动自行车的案件,犯罪嫌疑人俞某与李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6月18日,市民唐先生来到普陀分局白丽路派出所报警,他发现自己被偷的两辆电动自行车,在某网络二手平台售卖。原来,唐先生夫妇在几年前为了出行方便,各自购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平时用完车都会停放在某物流园区门口的上街沿,没想到就在月初时被盗了。由于车子使用年限较长,且质量都出现了问题,唐先生一开始也不准备报警,没想到就在当天上午,闲来无聊的唐先生,竟在某二手网络交易平台上刷到了两辆很像自己被盗的电动自行车,仔细核对,他发现型号、颜色、尺寸和特征都与自己被盗的车辆完全匹配。

民警立即展开调查,根据报警人提供的线索,调阅公共视频,很快发现男子俞某、李某有重大嫌疑。结合现场走访,民警锁定了俞某、李某两人的活动范围。6月21日晚,民警在交通路真华路路口附近将俞某和李某成功抓获。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俞某与李某如实向民警供述了结伙盗窃唐先生电动自行车的犯罪事实。俞某和李某两人都是某外卖平台小哥,今年4月,俞某送外卖时途经某物流园区,看到了停在门口的两辆电动自行车。据俞某交代,由于两辆车都比自己送外卖用的车要大而且牌子也好,俞某因此对两辆车印象深刻。5月30日,当俞某再次送外卖途经该物流园区时,又一次看到了那两辆电动自行车。时隔两月,再遇心仪车辆,俞某决定将“心动”转化为“行动”,便与老乡李某商量。两人一拍即合,当晚便约定动手。23时30分许,两人合骑一辆电动自行车来到某物流园区附近,将车锁破坏后,一人推走一辆。由于没有钥匙发动电动自行车,两人还专门叫了一辆货运车,将两辆电动自行车运回住处。

结果,回到住处,两人发现偷来的车都是坏的,咨询修车铺,修好两辆车需要花费三四千元。于是,两人商议将车“挂”在某二手平台上廉价出售。很快,两辆车以1288元的价格售出,而所得赃款已被两人挥霍一空。

目前,犯罪嫌疑人俞某、李某均因涉嫌盗窃罪已被普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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